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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
破坏疫苗接种工作秩序行为的通告
(第9号)
当前,在全县广大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各级各部门的组织推动下,我县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但近日发现,有县外人员到泾县组织接送我县群众到外地接种新冠疫苗,并承诺给予奖励补助。异地接种不仅安全风险隐患大,而且对我县疫苗接种工作造成极坏影响。为维护我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泾县常住人口非特殊情况一律在本地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凡在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接种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接种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凡参与组织、宣传、接送,联系到县外接种疫苗行为,扰乱我县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会同交运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已成立*打*击破坏疫苗接种工作秩序行为专项工作组,现面向全县广大居民征集线索,实施有奖举报。如有发现县外人员到泾县组织、接送我县人员到外地接种的,均可举报,经查实后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由县疫控办按照第一举报人认定发放,并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110
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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