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三岁的时候,父亲不幸去世,为家中生活所迫的我,十四岁便辍学在镇口的咸亨酒店当伙计,店里掌柜的老板娘说我的样子太傻,但她怜悯我,因为少年就失去了父亲,才收下了我。她事先对我说明:没有工钱,只管吃、住。白天,做点清洁店堂卫生的工作,外加在外面跑腿买点杂货的事情。晚上,待客人都??走*光了,我打扫干净卫生之后,将两个桌子一拼,在上面铺上被子、开始睡觉兼守夜,以防酒店被“梁上君子”光顾哩。
虽然我在衣食住上有了保障,工作中我也没有什么失职之处,但我心情却开心不起来,心里总是经常怀念我的学校、教室、老师和同学们,心里总觉得这个酒店的工作,实在是有点单调而无聊。唉,……在我的心里,真的好想好想去学校继续上学读书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