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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学校寒假相关规定

柳若烟 发表于 2021-1-29 0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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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86号)精神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30日(腊月十八)放寒假;
高中阶段学校2月5日(腊月二十四)放寒假;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比照小学执行。
2、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春季学期2月28日(正月十七)报到,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2月21日(正月初十)报到,2月22日(正月十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比照小学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期末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绩效考核、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等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总结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放假前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疫知识教育,养成身上备口罩、乘坐公共交通戴口罩的习惯。要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得延迟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各普通高中要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阶段总结、假期培训和下学期课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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